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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 04/25(21:00)
发表: 酷刑综述 对女性施以酷刑与SM有本质不同,不是通过一定的生理疼痛激发受难者的性欲,而是要给受难者造成生理上的极度痛苦。在许多情况下,强烈刺激性欲只是为了增强用刑效果的手段,这与SM追求激发性欲的目的也完全不同。 更深地了解酷刑给受难者在生理上造成的极度痛苦,有助于我们更清楚的区分女烈的坚贞与SM之间的区别。 几乎所有能施用于男性的酷刑都可施用于女性,只有极少数专门针对男性性器官的酷刑不能用于女性。而专门针对女性性器官而不能用于男性的酷刑则种类繁多,这是男女生理结构不同造成的差别。实际刑讯中,各种用刑方式往往交叉综合使用,这里所写的是基本分类。本人并不是学医的,仅靠自己有限的知识谈谈各种酷刑的种类和使用方法,但愿能对女烈爱好者在构思文学和美术作品时能够有所帮助。 一、作用于肢体、关节的酷刑。 这类酷刑主要通过绳具捆绑和悬吊等方法,使受难者的肢体处於非正常状态,包括牵拉关节、韧带和强迫反关节来给受难者制造痛苦。 捆绑是最常见的,通常的主要作用是限制受难者的动作,起到拘禁作用或者为使用其他酷刑制造条件。我们熟悉的五花大绑,主要就是在限制受难者动作的同时制造肢体痛苦。实际运用中,那种SM里常见的前胸交叉很少见,因为需要施刑者的动作更复杂一些(左右两个捆绑者要把绳具在受难者的前胸做一次交叉)。常见的是勒颈式和披肩式,披肩式的痛苦小一些,主要是用刑者动作方便和利于再使用其他的酷刑(受难者前胸完全暴露),主要是以绳索对两臂肌肉的紧勒造成痛苦;勒颈式除有披肩式同样的作用外,还通过捆绑本身给受难者造成肢体痛苦:两臂在身后被向上交叉绑起,肘关节被强迫反向扭曲,通过绳索连接到勒颈的部分,这样受难者因肘关节的痛苦而手臂自然向下用力,反而加重颈部被勒的力度,而要减轻颈部被勒的痛苦,又只能忍受肘关节被扭曲的痛苦。捆绑的松紧程度对人体也能造成痛苦,尤其对女性有勒紧乳房和下阴的作用。但这种捆绑的痛苦程度有限,多数受难者都能忍受,迫使受难者屈服需要较长时间,故而实际刑讯中单纯靠捆绑来制造痛苦的不多见。 悬吊是最常用的刑讯方法,受难者两臂向上,身体重量(包括施刑者可能另外施加的重量)的牵拉下手腕部会有剧痛,同时胸腔因牵拉而变形,长时间的悬吊可造成受难者呼吸困难,这与十字架致死的生理类似。使用倒吊的方式,会使受难者的头部充血,长时间倒吊有可能会出现七窍流血的情况(江竹筠受刑时曾被倒吊过很长时间而昏厥)。为加重牵拉的痛苦,使用悬吊常是绑吊受难者的两拇指或拇趾(使用倒吊时),因为其他指趾关节会因承受不住身体重量而完全拉断。著名越南女英烈陈氏云曾被施刑者剥光衣服,用铁丝绑住两个大脚趾倒吊起来毒打。中国过去使用悬吊有一种常用的特殊方法,就是将受难者吊到仅仅足尖着地的高度,使受难者既难以完全靠手腕或拇指承受全身重量,又不能完全靠趾尖支撑身体,极为痛苦,这是中国所特有的用刑方法。还有一种特别的悬吊方式比较少见,就是所谓的“猴子抱桩”,将受难者两手前绑(也可只绑拇指)抱住被迫弯曲的两膝,从膝弯处插进一根棍子,在棍子两端用绳索吊起(也可将棍子架到一定高度的其他器具上)。这时受难者的臀部、阴部和脚心完全暴露,利於施刑者使用其他手段。受难者在这种姿态下,手腕(拇指)、膝关节、腰部、颈部都将因身体各部分的重量受到挤压、扭曲和牵拉,十分痛苦,杨开慧曾受过此刑。与悬吊具有类似生理痛苦作用的还有西方的拉肢刑,主要是用刑具拉脱受难者的四肢关节,中国很少见。 反关节的酷刑中最著名的莫过于老虎凳,这是中国特有的酷刑。膝关节在人体四肢各大关节中活动的范围最小,两端大腿小腿的长度有利於施刑者用杠杆原理,以较小的力度强迫受难者。反关节使用老虎凳的关键点一是使受难者处於坐姿(两臂反绑或绑成十字刑),这样会加重腿部韧带的牵拉力度,而仰卧的姿势由於髋关节的放松,连带腿部韧带放松,会减弱痛苦程度;二是腿部捆绑在膝盖上的大腿部,而不是以下部位。因为老虎凳的作用在於牵拉受难者腿部的关节韧带和造成膝关节脱臼,不在于折断受难者的小腿。因为折断小腿腓骨需要很大力量,痛苦时间短(受难者很快昏厥)不符合施刑者既要折磨受难者又自己省力的要求。令受难者赤脚,往往是为在使用老虎凳同时对她脚心用刑。据史料记载,受难者坐老虎凳一般垫上三块砖时就会大汗淋漓,五块砖时膝关节完全脱臼,人会昏厥。施刑者通常每加以块砖后会暂停一会,令受难者的痛苦持续一段时间后再加重用刑力度。女性的韧带通常比男性柔软,所以她们在老虎凳上的受难时间会更长,往往要加到六块砖时才昏厥,记载上最长的有八块砖,这大概与砖的厚度不同有关。在使用老虎凳时,会出现受难者大腿骨被折断的情况,这与施刑者对用刑力度掌握不当(过於急躁或者是愤怒)和腿部捆绑位置过高、松紧程度不当等因素有关。绳索捆绑并不是越紧越好,而是以受难者腿部不能活动为限度。渣滓洞女烈李青林大腿骨被老虎凳折断,就是在县城被捕受刑时,那里的施刑者过於急躁造成的。江竹筠在渣滓洞监狱受难时也坐过老虎凳,就没有出现断腿的情况,这是两地施刑者用刑水平的不同。用刑正确的话,受难者最多只是膝关节脱臼,腿骨不会折断。有过这样的记载:施刑者在受难者昏厥苏醒后,将她从老虎凳上解下来,再由两个身强力壮的施刑者架着她强行跑步,以增加她膝关节的痛苦。如果大腿骨被折断,就难以继续用刑了。 另一种反关节的酷刑是上大挂,将受难者双臂反绑(和双拇指反绑)吊起,用她自身的重量造成肩关节脱臼。肩关节是人体四肢大关节中活动范围最大、最易脱臼的,所以这样用刑时间不长就会给受难者造成最大痛苦。所谓“坐飞机”,与上大挂原理类似,是将受难者四肢同时反绑吊起。 其他捆绑、悬吊类的酷刑还有“吊半边猪”(只吊受难者一侧的肢体)、“仙人指路”( 绑吊双脚和一臂) 等等,都属於上述悬吊酷刑的变种。 |